近日,沁縣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由這起案件牽出了一張假保單。本應作為駕駛人保障的保險,卻因為犯罪分子造假,使肇事者和受害方均得不到應有的賠償,保險公司名譽受損,假保單的危害給我們上了慘痛的一課。
事情是這樣的:被告人吳某某駕駛機動車與被害人駕駛的三輪車發生碰撞,致被害人當場死亡。吳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訴,被害人喬某某的家屬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并將吳某某駕駛車輛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追加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庭審中,吳某某提交了其駕駛車輛的交強險保單,但保險公司卻堅稱,涉案車輛并未在該公司投保。休庭后,該案主審法官進行了調查取證,原來吳某某所提交的竟是一張假保單。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切還要從案發前一個多月說起,購車預算有限的吳某某因出行需要想買一臺二手車代步,通過朋友介紹從二手車販手中以5000元的價格購得了本案車輛,雙方沒有簽訂買賣合同,在交付車輛時二手車販向其交付了交強險保單等相關手續,吳某某沒有核驗保險,雙方也未辦理過戶。
經沁縣法院查明,吳某某所持保單的流水號、保單號均與保險公司真實保單不同,承保業務章也與保險公司真實印章不同,是一張假保單。主審法官向吳某某依法釋明,對于二手車販交付假保單的行為其可以向二手車販提起民事訴訟,但該案中被害人喬某某的損失需要由其個人承擔。同時,已將偽造公司印章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該案主審法官張淼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到正規交易市場認證車源,避免因貪圖便宜而購買到問題車輛,交易合同中也應對車況、隨車證件等作出明確約定,及時查驗車輛保險的真偽。萬一您碰到了假保單,一定要及時報案,同時可以向車商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為車輛及時補辦保險,切勿讓車輛“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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